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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3 23:4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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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zhangwenlong 于 2026-1-13 20:29 编辑
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取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四十岁以下。
2、委托代培、定向培养博士和在职人员、现役军人,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须征得有关单位同意。在职人员不得申请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3、设站单位培养的博士,一般不得申请进本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4、申请人首先向有意向的设站单位提出申请,并根据各设站单位的具体招收要求提供审核材料。
5、如申请的进站单位为工作站单位,应区分其是否具有独立招收资格。如不具备独立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资格,申请人还应同时向流动站单位提出联合招收的请求。
6、所申请的单位初审合格后,报全国博管办或有关省(市)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核准并注册。
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需提供的基本材料:
《博士后申请表》;
《专家推荐信》;
身份证复印件;
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设站单位需要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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